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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区委天通苑北街道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本街道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制定街道工委工作规划,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加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领党员和干部、群众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4.负责本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

  5.负责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负责统战和人民武装工作。

  8.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和监督,并将评议结果和考核意见向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指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社区教育等工作。

  3.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卫生保健等工作。

  4.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开展市容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工作,对住宅小区管理、物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统筹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税务、安全生产、园林绿化、城管等职能部门派驻机构或专职人员行政执法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消防、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

  8.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9.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0.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街道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的使用管理,监督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流转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及村级组织印章。

  联系电话:010-56766856  传真:010-5676685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及人员配备等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服务社区离退休干部,协助做好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发展、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56766867,010-56766866,010-56766901,010-56176574(工会)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待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征兵、民兵、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协助做好辖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56766854,010-56766855,010-56766858,010-56176552/53/54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节水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防汛抗洪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区域内的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协助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联系电话:010-56766874,010-56766877,010-56766880,010-5676688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区农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工作,对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推进居民自治,使用管理社区农村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做好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农村科普活动组织收集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社团,在社区内开展学前教育活动。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受委托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本辖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统筹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本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依法履行拥军优属职责。

  联系电话:010-56766859,010-5676686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管理;负责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工作,负责对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补换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按权限负责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烈士、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对没有单位的申请伤残抚恤评定残疾等级出具书面意见,参与共同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按权限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开展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和救助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设施,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联系电话:010-56766851,010-5676689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所属机构】

    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就业、社保、公共服务大厅工作;负责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56766887,010-5676688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天通中苑二区13号楼

              通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天通中苑二区13号楼

              邮政编码:102218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机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天通中苑二区13号楼(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办公电话:010-56766856

  传       真:010-56766857

  网       址:https://www.bjchp.gov.cn/cpqzf/zj/ttybjd/xxgk8/index.html

  电子邮箱:tiantybjd@bjch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102218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当面

  受理时间: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6766856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当面

  受理时间: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综合办公室:010-56766856;纪工委:010-56766865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102218

  电子邮箱:tiantybjd@bjchp.gov.cn

  程序标准:受理部门接到居民投诉后,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处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 陈楷林

    陈楷林街道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 龙子昂

    龙子昂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刘飞

    刘飞街道工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 刘军昌

    刘军昌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天通苑北街道监察组组长、四级高级监察官

  • 姜银光

    姜银光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刘忠旺

    刘忠旺街道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 王文斌

    王文斌街道工委委员

  • 朱飞

    朱飞办事处副主任

  • 褚铭

    褚铭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