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镇街 > 马池口镇 > 信息公开

 

       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管理本镇财政预、决算等经济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民增收。

  3.负责制定本镇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抓好本镇的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科普、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4.负责村镇建设,土地规划,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

  5.负责辖区内劳动生产安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及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及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负责本镇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承办优抚社救,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双拥工作。

  7.负责对经济及其他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监测与管理,负责统计及审计等工作。

  8.指导村委会的工作,加强村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9.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事项。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本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 010-60758411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人才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城市协管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55402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信访、人民调解、防震减灾、防汛抗洪、突发事件应对、自然灾害受灾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征兵、民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协助开展反恐、反邪教、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按分工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负责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56454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四、城乡建设办公室

  按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管理;负责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险情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街长”“巷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机动车停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扫雪铲冰等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按分工负责土壤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及本级河长制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大气环境的质量,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联系电话: 010-60751219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五、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监察等工作;负责村务监督和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督指导机构养老服务;协助做好养老保障待遇审核及落实;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人口计生和卫生健康、红十字、残疾人权益保障、精神障碍预防与康复、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献血、中医药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社会救助等工作;按分工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履行拥军优属及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支持配合教育事业发展;负责建设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全民健身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务服务工作;按分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按权限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民自治;负责物业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

  联系电话:010-60758419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义务植树工作;按分工负责绿化、护林、森林防火、湿地保护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技术推广、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渔业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植物疫情防控;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权限和程序管理村民住宅建设;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经营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56459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本镇经济发展工作,优化地区发展环境,推进镇经济发展;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按分工负责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合同备案;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备案工作;按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本镇经济管理活动行为;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等工作;负责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协助依法加强税收征缴;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56460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八、马池口镇市民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是:配合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群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党群活动、市民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文化、旅游、卫生、体育、教育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辖区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辖区村(居)委会、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开展村(社区)服务,建立健全村(社区)综合服务网络;负责培训村(社区)工作人员;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0751639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九、马池口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和信访诉求的受理、分流处理等相关工作;参与处理本地区突出信访及群众性事件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市民热线等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做好本地区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运行相关大数据梳理、分析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城市运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0758407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十、马池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代办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工作,推动城镇低保制度落实;负责辖区内居民经济状况相关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和核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协助医疗救助工作的落实;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受理、办理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做好本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就业创业扶持、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0752390 010-60752400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十一、马池口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及村道的建设、养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本镇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本镇各级环卫保洁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台帐;负责本镇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考评、定奖惩“五定”管理制度;负责镇村范围内责任地段的划分,做好镇域、村域交界处的衔接;负责义务植树、绿化、护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等具体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河长制、节约用水、农村饮用水源地日常管理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0756438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十二、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工作;负责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0755401

  接听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冬季)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夏季)

  

      【机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

  办公电话:010-60758411

  传  真:010-60758411

  电子邮箱:mackz@bjch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马池口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02202

       网       址:http://www.bjchp.gov.cn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咨询人可通过邮箱、电话、传真或到政府办公室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 上午 8:30 -12:00

  下午  1:00-5:00

  夏季 上午  8:30 -12:00

  下午  1:30-5:30

  受理部门: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0758411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投诉人可通过邮箱、电话、传真或到纪委办公室投诉

  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 上午  8:30 -12:00

  下午  1:00-5:00

  夏季 上午  8:30 -12:00

  下午  1:30-5:30

  联系电话:010-607560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马池口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02202

  电子邮箱:mckzjw@126.com

  程序标准:

  1.前期工作。包括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调查初核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信访举报:一是信息反映,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通过一定载体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二是直接核实,即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三是信访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警示教育或提出相关要求。

  4.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 韩炜

    韩炜党委书记

  • 王佳琳

    王佳琳党委副书记、镇长

  • 杨福军

    杨福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李小军

    李小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委派出马池口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 冯斌

    冯斌党委委员、副镇长

  • 梁威

    梁威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何跃

    何跃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 朱本红

    朱本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邹 虎

    邹 虎副镇长

  • 宋立琴

    宋立琴副镇长

  • 孙振华

    孙振华副镇长

  • 董曜

    董曜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