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回龙观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回龙观街道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简称回龙观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一、街道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教育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街道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电子设备)管理工作,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2419678 (24小时 )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及人员配备等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服务社区离退休干部,协助做好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发展、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82463319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待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征兵、民兵、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协助做好辖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2419539 010-62502669(群租房专线)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节水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防汛抗洪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区域内的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协助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联系电话:010-82419208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工作,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推进居民自治,使用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居民委员会“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培训工作,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组织收集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组织实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及村级组织印章;负责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受委托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统筹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本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旅游、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联系电话:010-82419896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管理;负责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工作,负责对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补换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按权限负责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烈士、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对没有单位的申请伤残抚恤评定残疾等级出具书面意见,参与共同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按权限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开展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和救助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设施,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联系电话:010-82419262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南店路15号
办公电话:010-82419678
传真电话:010-82463836
电子邮箱:hlgjdbgs@bjchp.gov.cn
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zj/hlgjd/4959025/index.html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100096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来访、来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419678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010-82419678
投诉方式:来信、来访、来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10-82419678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原青年创业园)
邮政编码:100096
程序标准:接到市民投诉后,要予以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