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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政府街23号9楼907室

  联系电话:010-6971878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科

  具体职责:负责本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结转等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政府街23号10楼1004室

  联系电话:010-6974185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9楼

  办公电话:010-69718782

  传 真:010-89720656

  电子邮箱:tyjrjbgs@bjchp.gov.cn

  网 址:https://www.bjchp.gov.cn/cpqzf/315734/tyjrswj/4958994/index.html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9楼

  邮政编码:1022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来访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718782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访、来电、来信

  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联系电话:010-8972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9楼

  邮政编码:102200

  电子邮箱:tyjrjbgs@bjchp.gov.cn

  程序标准: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须对来人、来电、来访情况做好详细登记,包括举报人、举报时间、举报方式、住址、联系方式、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等。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应当受理。在报告局党组后可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并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因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经局党组批准,可适当延期答复并告知举报人。

  • 朱驻军

    朱驻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马永平

    马永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 崔红英

    崔红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宋九伟

    宋九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付川

    付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