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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本市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外事工作规划。

  (二)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负责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联系。

  (三)配合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接待来本区参观访问的党宾、国宾和重要外宾。

  (四)负责本区与外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办理与外国城市或地区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事项,管理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五)负责管理本区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宜;负责为在本区注册的民营企业及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申办商务旅行卡工作。

  (六)负责协调在京外籍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授予外籍人员荣誉称号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领事保护工作。

  (七)指导本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八)负责外国和港澳记者在本区采访的有关事宜;负责牵头应对和处理本区重大涉外事件。

  (九)组织协调推进本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

  (十)负责对本区外事和涉外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培训。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管理科

  承担区委外办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工会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及护照签证手续,收缴和保管因公证照。负责本区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务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牵头协调在本区外籍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区涉外安全的相关协调工作,协调指导境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在本区采访的有关事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涉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负责为在本区注册的民营企业及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申办商务旅行卡工作。负责外事纪律的宣讲教育和政策业务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0242

  办公时间:工作日  09:00-12:00  13:00-18:00

  (二)国际交流合作科

  统筹协调在本区举办的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来本区访问的党宾、国宾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区领导同志参加的外事活动;负责本区与外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办理与外国城市或地区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事项,管理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合作项目和交往活动。负责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间的交往工作。负责区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交流关系的备案管理。指导本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外事接待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利用外事交往渠道推动本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领域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区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负责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承办授予外籍人员本区荣誉称号及外籍人员参评北京市有关奖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3764

  办公时间:工作日  09:00-12:00  13:00-18:00

       【机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

  办公电话:010-69740242

  传  真:010-69740242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区政府外办(916房间)

  邮政编码:1022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

  一、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及因公护签手续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

  受理部门:综合管理科

  受理时间: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740242  010-69740243

  二、区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交流关系的备案管理,本区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

  受理部门:国际交流合作科

  受理时间: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743764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信件

  受理部门:综合管理科

  受理时间: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7402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区政府外办(916房间)

  邮政编码:102200

  程序标准:按照举报投诉的性质和内容,由主管领导阅批,交有关科室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答复投诉人。

  • 万旭东

    万旭东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 张慧杰

    张慧杰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