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本市和本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审计规范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北京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本市及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正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组织审计区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区审计局有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电子政务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外事、教育培训、工会、离退休等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07
联系电话:010-69746105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二)综合科
负责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拟定和下达全区性、重点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牵头组织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负责全区审计业务统计和审计成果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审计整改工作。负责审计业务培训工作。对本区审计工作发展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起草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负责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舆情监测、审计政策宣传、审计新闻发布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区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212
联系电话:010-69747354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三)法规审理科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审计规范和指南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复核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系统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法律法规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04
联系电话:010-69743789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四)资源环境与城市运行管理审计科
组织审计城市管理领域专项资金,市政公用事业财政补贴资金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农业农村、资源环境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本区支援合作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开展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内审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208
联系电话:010-69745813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五)财政审计科
组织审计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管理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开展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内审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201
联系电话:010-69746174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六)经济责任审计科
组织对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承担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审计镇(街道)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内审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206
联系电话:010-69722680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08
联系电话:010-69745812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八)教科文卫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内审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204
联系电话:010-69741004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九)企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内审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012
联系电话:010-69745016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区审计局有2个直属事业单位
(1)昌平区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服务中心
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业务开展,检查单位内部审计质量,培训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监事方面的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215
联系电话:010-69741664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2)北京市昌平区重点工程审计服务中心
承担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相关审计工作,重点对项目前期准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投资效益、征地、拆迁(含腾退)等内容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或跟踪审计。
办公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14
联系电话:010-69742797
传真:010-6974581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07
通信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07
办公电话:010-69746105
传 真:010-69745810
电子邮箱:shenjj@bjchp.gov.cn
网 址:https://www.bjchp.gov.cn/cpqzf/315734/qsjj/xxgk93/index.html
邮政编码:102200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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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3:00-17:3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746105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信函、来访
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3:00-17:30
联系电话:010-69746105
通信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107
邮政编码:102200
电子邮箱:shenjj@bjchp.gov.cn
程序标准:1.建立台账,根据监督投诉性质和内容分类登记;
2.将投诉人反映问题转移至相关科室负责办理;
3.经领导审阅后,及时答复投诉人;
4.将相关材料及处理结果反馈至办公室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