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对交通运输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参与研究本区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参与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三)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组织拟订各类重点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区域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综合检查站的建设、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公路综合检查站的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本区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交通运输产业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设施保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八)负责拟订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九)制定本区交通运输科技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组织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北京市昌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落实交通强国战略,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注重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有机衔接,实现城际交通与城市交通高效转换,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充分发挥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益。
2.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交通在京津冀一体化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结合区域实际,优化、整合交通配置,科学规划公交线网结构,为百姓出行提供便利,为实现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加强统筹本区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职责,着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为驻昌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的工作、生活提供优良的交通设施和运输服务保障。
3.标本兼治做好区域交通运输管理。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多种制式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及其与地面公交的协调发展,构建连续安全便捷的公交体系。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坚持创新驱动交通发展,推广应用大数据、无人驾驶等新技术,大力提升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更好服务和规范新业态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局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舆情分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报道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国安、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卫生、健康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史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746109传真:010-697461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值班电话:010-69719966
值班时间:工作日12:00-13:00,17:30-8:30;节假日:24小时
【内设机构名称】法制安全科
【职责】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处罚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备案等服务事项进行指导、解释。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方面的保障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701735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内设机构名称】行业管理科
【职责】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本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班线客运经营许可及运营线路、运力投放、车辆更新、停靠站点设置与调整等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和汽车租赁经营业户及车辆的备案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区道路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负责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综合性能检测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和检查。负责协调区域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方海事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协调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拟订治超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综合检查站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执法信息、安全应急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本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考核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项目调研、请示、资金申报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的养护与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公交场站的新建、改建相关工作和执法检查。负责本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行业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74486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管理科
【职责】组织编制本区交通运输行业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协调推进,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参与研究本区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拟订本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业务事项网上办理及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74486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内设机构名称】政工科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区交通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工作。牵头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审、内控相关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统筹安排。负责机关经费收支核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74624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内设机构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一)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道路、水路客货运输管理,运输、汽修行业管理,乡村公路路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等方面应由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8号
办公电话:010-80100592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所属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设施设备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承担本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养护工作。协助开展轨道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铁路道口安全、交通枢纽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协调解决影响铁路道口交通安全的问题,参与铁路道口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协调对接铁路站点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46278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客运综合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协助开展本区客运、水运、游船、出租、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推进行业发展及质量标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运营线路、站点及车辆的设置与调整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1407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货运综合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协助开展本区货运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推进行业发展及质量标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2349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机动车维修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协助开展本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推进行业发展及质量标准工作。承担综合性能检测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4611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智能交通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信息平台管理和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承担信息设施设备的采购、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信息工作。承担公交“一卡通”信息监控与日常网络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2299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交通运输便民服务中心(入驻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承担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送达等服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便民服务工作。参与小客车指标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四楼
办公电话:010-80115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新生业态发展研究工作。协助开展本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乡村公路执法检查的辅助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镇街拟订乡村公路、桥梁及附属交通设施养护计划并落实。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46405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单位名称】静态交通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参与拟订停车场(路边停车)、停车设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交通综合治理辅助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010-69700558;010-69740988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机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办公电话:办公室:010-69746109;值班电话:010-69719966
传 真:010-69746109
电子邮箱:jiaotj@bjch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邮政编码:102200
网 址:https://www.bjchp.gov.cn/cpqzf/315734/qjtj/xxgk20/index.html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邮件、传真、来信、来访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746109(电话及传真)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邮件投诉、现场投诉
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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