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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6-06-03 00:00:00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6-03 09:59: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昌平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绿色防控安全农药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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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解读:

此件已于 现行有效宣布失效

一、政策依据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昌平区关于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防控安全农药补贴的分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申报事项

昌平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绿色防控安全农药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供应商

(二)通过遴选的销售网点

四、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2027年7月10日,具体申报日期以区农业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申报标准

(一)销售网点申报标准

销售网点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实际销售绿色防控产品的销售额。销售网点的服务费用为销售额的10%。

(二)供应商的申报标准

供应商根据销售网点定期汇总实际销售绿色防控产品的销售额,按照比例申报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比例为: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及理化诱控绿控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50%给予补贴;生物农药及天敌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80%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一)销售网点

1.申请绿色防控产品服务费用的申请书或请示

2.绿色防控产品的销售记录

(二)供应商

1.申请绿色防控产品补贴资金的申请书或请示

2.绿色防控产品的销售记录

、办理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者可通过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选择“昌平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绿色防控安全农药补贴”进行申报,需通过“法人账号”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附件。申请者可在申请平台上查询审核进度、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应在审核意见明确的时限内补充申报。

(二)补贴审核。

在申请者提交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确认,报财政备案原则上每半年兑现一次(以财政支付为准),由区农业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向绿控产品供应商和销售网点进行资金兑现。

、主管部门

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昌平区植保植检站;电话:010-8974134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特别说明

申请者应按照《昌平区关于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防控安全农药补贴的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或服务费用。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