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矿损毁土地状况核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全面开展我市采矿损毁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5〕397号)相关要求,结合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部署,我区已完成昌平区采矿损毁土地调查工作。经最终核定,本次核查确认的新增无主废弃矿山图斑共94个,其中延寿镇34个、十三陵镇18个、南口镇15个、兴寿镇13个、崔村镇9个、流村镇3个、阳坊镇2个。
现将我区新增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见附件)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6年3月5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9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电话69744216)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