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昌平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农服发〔2026〕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6年北京市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指南》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本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政策引导示范作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补贴对象
在昌平区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作业主体),作业主体的农机装备应为自有且满足市级相关要求,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已完成注册登记,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 补贴 类别 |
适用范围/种植要求 |
作业环节 |
适用作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特殊要求 |
| 主要粮食作物 |
全区粮食种植地块 |
卫星平地 |
小麦、玉米 |
100 |
需与高质量小麦或玉米播种作业配套完成,单独作业不予补贴;2026年同一地块只补贴1次 |
| 高质量播种 |
35 |
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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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区玉米机收 |
玉米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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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 蔬菜 |
设施总面积≥30亩 |
起垄 |
番茄、黄瓜、茄子、辣椒、甜椒 |
45 |
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
| 移栽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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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种 |
油菜、菠菜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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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地 蔬菜 |
单品种单茬口连片种植规模≥20亩 |
卫星平地 |
生菜、西蓝花、菠菜、胡萝卜、洋葱 |
100 |
2026年作业同一地块只补贴1次;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
| 起垄覆膜铺管一体作业 |
生菜、西蓝花、洋葱 |
30 |
覆膜作业可根据种植需求选择,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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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垄铺管播种一体作业 |
胡萝卜 |
28 |
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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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种 |
菠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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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栽 |
生菜、西蓝花 |
150 |
四、补贴时间与工作要求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作业主体需通过区级审核小组的资质与机具审验(全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审核),在市级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确认成为实施主体,完成监测终端与农机具一对一绑定且数据可正常实时传输后,才可享受补贴,自审核通过并完成绑定之日起开展的符合规范的智能农机作业,方可纳入补贴申报范围。
五、补贴流程

六、资金兑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完成作业补贴资金兑付,严格按照市级下达资金及年度总额执行,优先使用结余结转资金,2026年12月底前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