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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北京市昌平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点击量: 来源:区农服中心 时间:2026-07-16 08:46 【打印】 【关闭】

日,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昌平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农服发〔2026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6年北京市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指南》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本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政策引导示范作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补贴对象

昌平区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作业主体),作业主体的农机装备为自有且满足市级相关要求,拖拉机玉米收获机已完成注册登记,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

类别

适用范围/种植要求

作业环节

适用作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特殊要求

主要粮食作物

全区粮食种植地块

卫星平地

小麦、玉米

100

需与高质量小麦或玉米播种作业配套完成,单独作业不予补贴;2026年同一地块只补贴1次

高质量播种

35

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山区玉米机收

玉米

80

设施

蔬菜

设施总面积≥30亩

起垄

番茄、黄瓜、茄子、辣椒、甜椒

45

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移栽

150

播种

油菜、菠菜

28

露地

蔬菜

单品种单茬口连片种植规模≥20亩

卫星平地

生菜、西蓝花、菠菜、胡萝卜、洋葱

100

2026年作业同一地块只补贴1次;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起垄覆膜铺管一体作业

生菜、西蓝花、洋葱

30

覆膜作业可根据种植需求选择,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起垄铺管播种一体作业

胡萝卜

28

根据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给予补贴。

播种

菠菜

20

移栽

生菜、西蓝花

150

补贴时间与工作要求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作业主体需通过区级审核小组的资质与机具审验(全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审核),在市级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确认成为实施主体,完成监测终端与农机具一对一绑定且数据可正常实时传输后,才可享受补贴,自审核通过并完成绑定之日起开展的符合规范的智能农机作业,方可纳入补贴申报范围。

补贴流程

、资金兑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完成作业补贴资金兑付,严格按照市级下达资金及年度总额执行,优先使用结余结转资金,2026年12月底前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