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6年昌平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农服发〔2026〕9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2026年北京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支持我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用高产技术、发挥带动作用,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食等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在征求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昌平区实际,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政策。
(一)支持对象
在昌平区支持4个规模种植主体,包括从事粮食等作物规模种植的大户、农民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粮食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每个主体支持资金不超过40万元,种植规模不少于200亩,不含托管等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
(二)支持内容
在2026年粮食高产高效提升区及近几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内,种植夏播籽粒玉米及鲜食玉米,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核心配套栽培技术与田间配套农机装备,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推动大面积单产提升。
1.关键技术。夏玉米推进沟渠治理,筛选推广早熟紧凑型品种,加快推广气力式高性能播种机,集成推广抢茬免耕直播、宽窄行种植、机械化起垄覆膜一体化播种、水肥一体化、化控防倒、机械中耕追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防灾减灾、一喷多促、适期晚收等技术,防控玉米南方锈病。
2.田间装备。围绕精准调控和条件改善,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智能监测管理等装置装备。
3.优新品种。推广应用夏玉米(含鲜食玉米、转基因玉米)高产优质品种,开展种子包衣、分级筛选等播前处理。
(三)奖补方式
实施项目制管理,实行主体自愿申报、择优遴选机制推进落地,以结果导向为依据认定补贴主体、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结合承担项目主体的单产表现、种植规模、先进种植技术应用项数以及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多项因素综合测算,建立阶梯奖补机制,并对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避免出现奖补资金“垒大户”现象。
具体标准为:第一档:建设核心示范田1000亩,亩产稳定在600公斤以上,集成应用科学种植管理技术6项及以上,在全区粮食生产中发挥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档:建设核心示范田400亩,亩产稳定在580公斤以上,集成应用科学种植管理技术5项及以上,对区域及周边镇(街道)粮食生产具备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第三档:建设核心示范田200亩,亩产稳定在550公斤以上,集成应用科学种植管理技术4项及以上,对所在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具体种植面积、单产表现、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经专家评定,按照第一档40万元2名、第二档15万元1名、第三档5万元1名的标准进行奖补。
(四)申报发放
按照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结果公示的程序推进实施。
1.申报审核。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把关,统一汇总报送到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附件1)。区农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承担项目主体报农业农村局,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过程记录。承担项目主体确定后,相关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通过田间记录、照片、影像资料等形式留存应用关键技术措施的佐证材料,实行一主体一档案,并上报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核验存档。
3.测产核实。作物收获期,各承担项目主体据实上报亩产数据,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测产,按照不少于25%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验上报亩产数据,并组织对承担项目主体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
4.结果公示。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期7天,对反馈异议逐一核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将项目复核结果及兑现资金情况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审议批准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及时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