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十四五以来着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
1.关注断面水质,持续开展河长制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及镇(街道)间水环境断面监测工作,实施覆盖到各镇(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每月进行监测、评价;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科技支撑助力快速响应,在5处重点河流、12个重点排口投用自动监控设施,建立快速预警、排查、治理机制,对重点点位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全面深化“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河长+警长+检长”等联合检查执法机制,促进河湖巡查执法提能增效。聚焦河湖水环境重点问题,坚持日常执法、专项执法相结合,开展“文明游河湖”“河湖环境”“防溺水”专项行动,实现“四项行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十四五”以来,各级河长巡河共6.7万人次、21万公里,解决水环境问题6347个。
3.加强水环境应急管理,完成《北京市昌平区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预案》、《北京市昌平区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选取温榆河为“南阳实践”试点区域,开展《北京市昌平区温榆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