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东小口地区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地区办事处信息办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386号;邮编:102218;联系电话:84816779;电子邮件:dxkxxb@sina.com)。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东小口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地区党工委、地区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办事处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行政办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信息办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事处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建立或明确了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办事处公开组织体系。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东小口地区办事处修订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保密审查、指南样本、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工作制度。编制并发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年报、监督投诉等内容。同时办事处按照市级目录编制规范要求,设置了目录层级,做到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要素完整、信息内容完备、目录与内容连接准确。办事处还通过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拓宽了广大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地区办事处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占总数的100%。
2010年一站式办公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群众查阅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地区办事处均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2010年度办事处共生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启动,该办法施行前,办事处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未出现针对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针对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未发生依据《条例》起诉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办事处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按照要求逐月清理、审查、公开信息,人们的信息公开意识在不断提高,但距规范要求还存在差距。由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限,导致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通过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关注地区发展、了解政务动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参与到地区和谐社会建设。
201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