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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昌平区城北街道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011日至 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bjchp.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平区东关路口东北侧;邮编:102200;联系电话:89731843;电子邮件:cpcbjd@163.com)。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转变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关键环节、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年初召开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制订了全年工作计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具体内容。目前,街道共有3人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根据北京市及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修订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保密审查、指南样本、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编制并发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已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积极配合门户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及时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还通过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此外,在不断完善政府网络、图书馆和档案馆查阅中心等公开渠道建设的同时,积极向昌平电视台、昌平新闻周刊等媒体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城北通报》扩展主动公开形式,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

  (四)服务作用得到深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需求的重点,主动公开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积极争取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考核工作有序推进。街道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提高各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对被督查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提高其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和准确性。不定期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终考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实现了摸底数、抓规范、促监督的工作目标,促进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城北街道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 2010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7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城北街道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城北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 201041 正式 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城北街道已完成 办理收费许可证、领购收费票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城北街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城北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更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严格按程序办事。二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积极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和规律,及时丰富公开内容,逐步巩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5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5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城北街道办事处依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8、已主动公开

0

  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