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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南邵镇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际情况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南邵村;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0732264;电子邮件:nansz@bjchp.gov.cn)。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南邵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转变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关键环节、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截至2010年底,南邵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镇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事宜。镇政府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分别为南邵镇政府办公室和南邵镇全程办事代理大厅。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根据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更新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保密审查、指南样本、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工作制度。按照要求,编制并发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已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随着区门户网站进行整体改版,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更为显著的位置对外展示,并通过区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查阅服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南邵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截至2010年12月底,我镇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全文点在化率达100%,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开,并在下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或未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告知函。到目前为止,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我镇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更新,主要内容为工作时间的变更或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行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镇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我镇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改进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本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已经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已经完成办理收费许可证、领购收费票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度,未出现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针对我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度,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在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任务繁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由于还未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因此还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加大学习力度,保证工作效率。

  (二)信息界定不够清晰,还需进一步确认。我镇根据《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不予公开信息进行界定,但实际操作起来有些信息往往由于部分内容,致使整体信息不能进行主动公开。因此在制定相关文件制定时还需进一步调整,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的更多。

  (三)各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导致有些信息办公室不能及时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同时更能促使政府各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持续开展。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区镇之间、镇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学习先进经验,以推进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0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镇依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8、已主动公开

0

   

   

  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