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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昌平区兴寿镇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www.bjchp.gov.cn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兴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认真贯彻《条例》的要求,积极落实市区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力打造信息公开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兴寿镇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完善了相关机制,重点加大了内部考核监督,从而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落实。为方便群众,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了具体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索取点,同时依托区政府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直接将主动公开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有效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兴寿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已到答复期的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在已答复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20%;“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占总数的40%。申请人对所做答复比较满意,未因此产生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重点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学理论、学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其公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加大力度、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内部运行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定规畴之内,严格按照规定规范高效运行。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9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129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全镇依申请总数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件 5

     2、互联网申请数 件 0

     3、传真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到期已答复总数5

  其中:1、同意公开 件 2

     2、不予公开 件 1

     3、信息不存在 件 0

     4、非本机关掌握 件 2

     5、申请内容不明确 件 0

     6、非政府信息 件 0

     7、已移送档案馆 件 0

     8、已主动公开 件 0

  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复议数0

  诉讼数0

  举报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