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6851、69746816)。
一、概述
201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了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途径进行了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2010年,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及时录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的同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移送了纸质版文件,并在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悬挂了《北京市昌平区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昌平区人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抓好基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四是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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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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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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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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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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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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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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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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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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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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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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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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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依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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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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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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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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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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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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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联网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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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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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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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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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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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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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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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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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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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已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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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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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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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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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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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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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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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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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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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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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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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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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本机关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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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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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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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内容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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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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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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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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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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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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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已移送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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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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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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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已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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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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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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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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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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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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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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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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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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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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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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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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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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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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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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