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26916;电子邮件:cpdzj@bjseis.gov.cn)。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昌平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转变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关键环节、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设立了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制定了岗位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修订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保密审查、公开指南、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并发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落实了《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设立了主动公开信息查阅点,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电话,并在地震局网站上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版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处都可以进行查询。
(四)服务作用得到深化。通过依法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积极争取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推进工作全面自查。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场所、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5.56%;法规文件类信息16条,占总数的88.88%;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5.56%。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条。
2010年,累计接待公众咨询11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已完成办理收费许可证、领购收费票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未出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式和要求,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1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三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公开信息的应用。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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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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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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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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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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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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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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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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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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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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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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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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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依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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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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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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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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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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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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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联网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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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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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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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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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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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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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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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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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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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已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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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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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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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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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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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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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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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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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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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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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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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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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本机关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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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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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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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内容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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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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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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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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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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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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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已移送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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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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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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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已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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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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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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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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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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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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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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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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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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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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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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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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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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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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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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