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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路12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09607)。

  一、概述

  2010年,本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受理办法(试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和《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内容。《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中详细指定了本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电话、申请的具体步骤、救济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截止到1230日,本机关共清理出政府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途径进行了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机关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区政府关于向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的要求,本机关分别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12件。

  在便民服务上,本机关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的有关检索目录,以方便群众申请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机关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做好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收集、清理及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公开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更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还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工作,做到制度完善、工作热情,让申请人满意我们的工作。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0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单位依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