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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南口镇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2010年度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977183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南口镇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南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转变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关键环节、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镇政府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部门,认真落实组建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同时,按时将信息移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1条,占总数的32.87%;法规文件类信息87条,占总数的40.28%;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5.56%;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46条,占总数的21.3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2010年度本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办法》规定,我镇已完成办理收费许可证、领购收费票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度本镇未出现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各类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加载等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需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抓好基础工作,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四是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16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16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镇依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1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附件: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