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昌平区2026年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满两年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公告
昌平区公租房资格轮候家庭: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家庭资格复核管理,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住审字[2015]41号)、《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442号)的文件规定,现开展2026年第五批昌平区公租房轮候满两年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现就复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核内容及复核范围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申请家庭应主动向备案资格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收入核定时间为发布公告起前12个月)。
依据《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文件要求,本次需进行复核的家庭共计32户,名单详见《昌平区2026年第五批公租房轮候满两年家庭资格复核名单》(附件1)。家庭收入仍符合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的,也需要填写复核情况说明书(附件2)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附件3)。
二、家庭申报时限
参加复核范围内的家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到备案资格所在街道、镇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复核流程及逾期处理
街道、镇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根据民政、公安、地税、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反馈的核查数据结果与申请家庭提供的材料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对家庭作出保留资格、变更、终止或取消资格的决定。
备案家庭未在申报时限内提交复核情况说明书的,部门联审不通过但提出异议不成立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其公租房备案资格自动终止。街道、镇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家庭发放公租房备案资格终止通知单。
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