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北京秦昌玻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关于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北京秦昌玻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会同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南口镇政府等部门共同研究拟定了《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北京秦昌玻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补方案”)。征补方案已由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通过。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止。
被征收人对征补方案有意见的,应持被征收人营业执照、授权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区征收办。区征收办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征补方案进行修改,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联系电话:69717434
联系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36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附件:《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北京秦昌玻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