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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 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6-05-14 00:00:00
  • [发文字号] 昌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5-14 14:18: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关于印发《昌平区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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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解读:

此件已于 现行有效宣布失效

各相关单位:

  贯彻落实《北京市光荣院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我区光荣院运营管理,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昌平区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昌平区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昌平区光荣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北京市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