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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6-03-10 00:00:00
  • [发文字号] 昌政办发〔2026〕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3-12 16:30: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美丽昌平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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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已于 现行有效宣布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美丽北京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京政办发〔2026〕2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昌政发〔2026〕1号)要求,为 进一步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美丽昌平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精准把握从污染防治攻坚深化转段至美丽昌平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领会美丽昌平建设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义,将美丽昌平建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统筹谋划、一体部署、协同推进,为全区“十五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筑牢生态根基。

  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在履职中敢担当、能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推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要持续深化中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把整改质量关,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对因履职不力、效率低下等造成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深化协同共治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深入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主体参与,汇聚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构建共治共享格局,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强化任务推进的统筹调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报送机制,各牵头、主责单位每月26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昌平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昌政办发〔202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持续污染防治攻坚2026年行动计划

  2.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26年行动计划

  3.深化多元协同共治2026年行动计划

  4.2026年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和重点任务计划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0

昌政办发〔2026〕2号-关于印发《美丽昌平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