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关于昌平区林下栗蘑种植补贴和关于优质草莓种苗保障分项实施细则调整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
关于昌平区林下栗蘑种植补贴和关于优质草莓种苗保障分项实施细则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委、办、局(公司):
为落实好《昌平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昌政发 〔2022〕16 号)及《昌平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昌农发〔2023〕2 号),结合职责分工,区农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印发了15项分项实施细则,2024年由区农业农村局移交了3项分项实施细则,其中《昌平区林下栗蘑种植补贴分项实施细则》及《昌平区关于优质草莓种苗保障分项实施细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需要调整和完善的地方,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优化调整后的《昌平区林下栗蘑种植补贴分项实施细则》及《昌平区关于优质草莓种苗保障分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两项细则同时废止,请相关单位、镇街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昌平区林下栗蘑种植补贴分项实施细则》
2.DB11T 1086-2014《无公害农产品 灰树花(栗蘑)生产技术规程》
3.《昌平区关于优质草莓种苗保障分项实施细则》
4.DB11T 992—2021《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草莓》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昌农服发〔2025〕1号关于昌平区林下栗蘑种植补贴和关于优质草莓种苗保障分项实施细则调整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