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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4-06-26 00:00:00
  • [发文字号] 昌经信发〔2024〕2 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7-01 14:43:0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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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开展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