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昌平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昌平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美丽昌平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镇(街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区域功能定位,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昌平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持续改善昌平区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统筹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行业部门、属地政府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
三是要推进共治共享。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要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要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绩效考核。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全面加强任务部署落实,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昌政办发〔202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昌平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2.昌平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3.昌平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4.昌平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
5.昌平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
6.2024年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
附件:昌政办发〔2024〕8号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昌平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1).doc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