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加强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平区加强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加强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4日
昌平区加强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功能定位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四区”建设,深化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市管企业创新引领与产业带动作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实现“十四五”发展任务目标,加强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发展合力、激发内生动力,为全面推动“四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一流新城提供强大助力。
2.坚持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昌平区在产业基础、科教文旅、生态环境、发展空间等方面优势,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开展多层次交流合作,打造一批合作样板,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3.坚持联动发展。打破行政壁垒,加强在市场观念、管理理念、政策环境等方面的交流互鉴,发挥双方资源禀赋比较优势,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
4.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统筹谋划,强化组织协调,探索创新合作机制,有力推进区企合作,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
5.坚持共建共享。全面深化合作,推动市管企业在昌放心投资、舒心经营、安心发展,推动昌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6.聚焦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突出交通、能源、新基建等领域合作,持续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保障升级完善重点功能区、已供地块、重大项目周边的市政公共设施。
7.聚焦城市更新建设提质增效。协同实施昌平城市更新项目,共同探索设立城市发展基金、城市更新公共产品市场化运营模式等,改善昌平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8.聚焦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昌平区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三大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科创金融、科技服务产业,推进文旅农融合发展,打造“基金+空间+人才”产业生态孵化圈,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9.聚焦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合力打造以未来科学城为重点的高精尖产业主阵地,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在昌转化应用,助力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一)建立昌平区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合作机制
10.加强战略发展合作。以昌平区政府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对接合作为牵引,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产业、资本、人才、空间等多方位优势,全面开展战略合作,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协同创新发展,形成“1+N”整体合作框架和合作机制,构建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化局、区投促中心)
11.深化重点领域融合。聚焦城市开发、产业发展、城市更新、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以未来科学城、回天地区、昌平新城、中关村昌平园建设为依托,推动市管企业与昌平区重点功能区深度融合,探索在生物医药、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合作,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未来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区投促中心、区回天专班、各相关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12.推动合作平台运行。建立与市国资委、市管企业领导互动交流平台和统筹决策平台,坚持“一企一策”解决难点痛点问题,引导市管企业深度参与昌平经济社会建设。建立区属单位工作推进平台,强化市管企业同区内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有组织推进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实现双方协同共赢。(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各相关委办局)
(二)创新市管企业与区属企业合作形式
13.股权投资合作。市管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与昌平区属企业建立资本纽带,优化区属二、三级企业股权结构,构建市管企业和区属企业融合发展主体,推动区属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加快打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企业。(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相关企业)
14.产业项目融合。围绕市管企业主责主业与昌平区产业发展需求,在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城市建设、文旅消费等领域开展多层次交流合作,推动双方产业项目深度合作,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强链补链,共同打造一批合作标杆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金融办、各相关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15.园区建设运营。积极探索创新园区合作模式,在园区管理、营商环境、平台建设、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提供“保姆式”“一站式”园区服务,共同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园区运营平台,加快推动搞活未来科学城,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未来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16.金融服务对接。积极争取市管金融企业支持,立足昌平区“3+2+1”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引入金融服务项目。通过合作产业基金、引入优质投资机构和重点持牌金融企业等方式注入更多金融“活水”,服务昌平实体经济,实现政府、金融、企业三方高效合作,共同打造昌平区高质量发展“金融引擎”。(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17.人才挖掘培养。依托市管企业科创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和新型人才培训资源,深入挖掘昌平产业人才需求,双方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激发产业运营人才队伍活力,加快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产业人才培养,共同打造昌平产业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企业)
(三)主动为市管企业在昌发展提供支持措施
18.产业服务支持。昌平区探索搭建产业服务集成化综合平台,重点围绕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文旅农融合等产业,与相关市管企业共同开展产业诊断、产业链分析、产业资源导入以及产业监测评价等产业研究工作,提供企业服务管家、产业研究咨询等全周期、一站式产业服务。(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局、区投促中心、各相关企业)
19.产业空间支持。昌平区梳理并挖掘核心区域闲置空间,推动市、区国有闲置空间转型升级,提升商务楼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发展效能,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充裕承载空间,给予落户企业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打造高品质创新产业空间样板。[责任单位: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投促中心、各相关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20.规划政策支持。昌平区以增强规划政策精准性、实效性和协调性为重点,优先保障重点合作项目建设规划、土地供应、能源保障等要素资源,优化相关手续办理,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着力解决市管企业在昌发展的阶段性突出困难与问题。[责任单位: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镇(街道)]
21.应用场景支持。昌平区积极开放人工智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应用场景,以“统筹规划,分项实施”的方式,分批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支持市管企业在昌布局先进产业、拓展先进技术应用途径。(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区科委)
22.人才服务支持。昌平区支持市管企业培养和引进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高端人才,加大人才服务支持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生活配套服务,给予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工作居住证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23.成立工作专班,强化沟通协调。成立区企合作工作专班,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班长,分管领导为副班长,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投促中心等相关委办局、镇(街道)和企业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区企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建立与市国资委联席会议机制,双方主要领导牵头每年召开1至2次市区联席会议,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夯实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打造区企合作“昌平样板”。
24.制定对接机制,统筹协同推进。组建以市国资委和区政府双方主管领导牵头的对接工作专班,确定对接部门和具体问题协调落实单位,形成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每年开展互访、交流、考察。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主动作为,细化责任,加强本部门所属领域合作事项的对接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区企合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高层领导提级调度机制,对重点项目、重大事项提请领导高位调度,形成全区统一的领导协调和多层次推进落实机制。
25.建立清单台账,加强信息报送。梳理市管企业在昌所属企业清单、土地资源清单、重大项目清单、经济贡献清单,“一企一册”建立台账,完善市管企业“画像”,形成企业在昌发展的信息数据库。加强走访对接,“一企一策”制定提升方案,推动市管企业导入资源在昌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汇总市管企业在昌发展和服务保障情况,形成高质量信息专报,每月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国资委,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昌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