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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点击量: 来源:昌平区政府 时间:2026-04-21 10:41 有效性: 【打印】 【关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6年4月16日,经第16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霞同志任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旭同志任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浦同志任北京宏达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职务;

  耿利民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峰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于力群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免去罗利军同志北京宏达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64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