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鲍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6年2月28日,经第16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鲍志华同志任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央企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创新发展与人才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刘小龙同志任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创新发展与人才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柳菊同志任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波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生命科学服务处副处长职务;
李默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南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胡海文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免去宋红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云同志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海峰同志北京昌平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程明博北京昌平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7日
昌政干〔2026〕2号关于鲍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