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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吴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点击量: 来源:昌平区政府 时间:2025-12-30 15:25 有效性: 【打印】 【关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于吴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5年12月27日,经第15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吴燚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一红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李子辰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黄俊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班凤舞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京燕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宏达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丁志军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柳晓刚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锋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健鹏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晓艳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邹明珠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光玲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腾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媛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于力群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莹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波同志北京昌平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庆华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刘佳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嘉斌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世娟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王毓妍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卫东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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