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季东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5年11月20日,经第15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季东洋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田欣欣同志任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白玉同志任北京昌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春梅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褚岩峰同志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