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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鹿伟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点击量: 来源:昌平区政府 时间:2025-11-11 11:17 有效性: 【打印】 【关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5年11月8日,经第15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鹿伟强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局长

李国鹏同志任北京昌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郝磊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爱杰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副局长;

魏冬梅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鲁晨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旭同志任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先进能源产业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石东琨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杜玮同志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根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坤同志北京市昌平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丽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陇海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宁永强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晓宇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宋岩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511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