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友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5年4月23日,经第13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友鑫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宏鸽同志任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生命科学服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耿利民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俊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丽君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张慧杰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洪业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地区办事处主任;
腾宾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柳枫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杨薇薇同志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生命科学服务处处长职务;
免去苏俊山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郝磊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地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郑雪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姜广华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亓宪鹏同志北京市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