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乔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24年12月13日,经第12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乔昆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明十三陵管理中心主任;
曹煜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金峰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赵建平同志任北京昌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田毓同志任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医药健康产业处副处长职务;
姚彬同志任北京昌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北京农业嘉年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霞同志任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崔宙鹏同志北京市昌平区明十三陵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廖键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彭津同志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晓征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耕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贺德智同志北京红冶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志伟同志北京红冶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炳龙同志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