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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政策解读

点击量: 来源: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6-05-25 14:37 【打印】 【关闭】

  一、《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我区雪茄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优化零售市场资源配置,促进雪茄烟零售业态规范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依据如下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下简称《规定》)。

  (一)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行政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地方性法规依据有:《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部门规章依据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上级规范性依据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雪茄烟专业店布局的指导意见》。

  二、《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基于对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合理测算,在上级单位总体要求和指导意见框架下,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专门制定适用于雪茄烟专业店的合理布局规定,以期促进我区雪茄烟零售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实现雪茄烟专业店精细化、差异化布局,营造“竞争适度、进退有序、健康发展”的雪茄烟零售市场生态,保护消费者、经营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规定》共三章十三条,分为总则、布局标准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制定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布局原则,并对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进行定义;

  (二)第五条明确经营雪茄烟专业店所需的经营条件;

  (三)第六条明确不予设置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的具体情形;

  (四)第七条明确布局方法及辖区指导数量总数;

  (五)第八条明确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与其他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关系;

  (六)第九条明确非自身原因情况时的相关要求;

  (七)第十条明确相关技术性要求;

  (八)第十一条明确距离测量规则和相关名词解释参照《北京市昌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执行;

  (九)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明确解释主体与施行时间。

  四、《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所涉及的范围有哪些?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北京市昌平区行政区划内区域。

  五、《北京市昌平区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注意事项

  1.关于经营场所,根据《规定》第五条,申请设立雪茄烟专业店,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雪茄烟零售为主营业务,可配套经营茶、酒、咖啡等营销互补业务;经营场所与住所相独立,实际经营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内需设置5平方米以上专业恒温恒湿系统的独立雪茄房,或配备总容量600升以上的专用恒温恒湿雪茄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关于总量控制与退一进一机制:本区雪茄烟专业店实行总量控制,指导数量上限为50个。办理数量达到上限时,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将对雪茄烟专业店新办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直至办理数量少于指导数量上限时,方可根据受理先后顺序,对符合新办条件的申请人办理许可。

  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周边100米范围内,以及动物园、游乐场、母婴用品店等未成年人聚集场所内部,一律禁止设立雪茄烟专业店。

  六、关键词诠释

  雪茄烟专业店零售点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仅限雪茄烟本店零售)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专门从事雪茄烟零售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与卷烟零售点、电子烟零售点独立管理,互不作为总量、间距核查参照物。

  七、惠民利民举措

  现场及电话咨询: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在昌平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专门窗口,受理雪茄烟专业店许可申请,并为广大群众提供现场政策咨询。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0718066。

  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依托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及线上政务平台(zwfwdt.tobacco.gov.cn),实现雪茄烟专业店许可申请的“一窗受理”或“一网通办”,方便申请人便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