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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免费学前教育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点击量: 来源:区财政局 时间:2025-10-28 16:33 【打印】 【关闭】

问: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背景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文件精神,推进昌平区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问: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正式开始实施。

问:哪些孩子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答:在昌平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儿童。

问:“免费”具体是免什么费用?标准是多少?

答:免除的是“保育教育费”,不包括住宿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具体标准因幼儿园类型而异:

  • 公办幼儿园:按政府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标准全额免除。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与教育部门约定的保育教育费标准全额免除。
  •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实行“定额免除”。收费标准低于每月750元的,按实际标准免除;高于每月750元的,按750元免除,超出部分由家庭承担。

问:幼儿园因免费而减少的收入,如何弥补?

答:这部分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资金进行补助,并纳入年度预算,以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问:财政补助资金是如何拨付和结算的?

答:采取“按月拨付、半年清算”的方式。根据幼儿园提交《资金申请表》按月拨付减免的费用。再根据提供的在园大班儿童名册、考勤记录等材料,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统一结算。

问:幼儿园如何申请这笔财政补助?

答:幼儿园需要按月申报,提交《资金申请表》银行账户信息(有变动时)等材料。同时,必须备齐并保存好办园资质、在园儿童花名册、考勤记录、转退园手续等证明材料,以备审核。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将不计入补助范围。

问:如何确保政策的规范执行和资金安全?

答:区财政局和区教委会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同时,加强幼儿信息统计和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