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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点击量: 来源:昌平区新闻出版局 时间:2025-07-09 10:41 【打印】 【关闭】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新闻出版局发布了《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深化“书香昌平·爱阅之城”建设,推动昌平区实体书店稳定、健康发展,昌平区委宣传部于2023年印发了《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京昌宣发〔2023〕10号),明确了开办补贴、运营补贴、特色奖励三个扶持方向,其中特色奖励主要针对“北京市示范书店”“北京市最美书店”“昌平区特色书店”进行资金奖励。因北京市取消示范书店、最美书店、特色书店等评选,《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不再具备完整执行条件,结合我区近两年实体书店发展现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扶持对象

  昌平区依法注册设立,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有空间相对独立的固定营业场所,有显著店招和固定营业时间,以出版物经营和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补贴项目及标准

  扶持资金重点从开办和运营两个方面进行补贴。

  (一)开办补贴。指对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于规定时间段内新开办的实体书店给予补贴。重点考量新开办实体书店的经营规模和公共服务能力,扶持对象应以出版物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公共阅读环境,所经营的出版物选品优质,品类丰富,上架分类合理。

  (二)运营补贴。指对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实体书店进行补贴。重点考量实体书店经营规模、公共服务能力及可持续运营能力,扶持对象应以出版物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公共阅读环境,所经营的出版物选品优质,品类丰富,上架分类合理。积极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具有一定品牌效应,致力于长期运营。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证照齐全。

  (二)具有健全的进存销等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有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生产等相关记录。

  (三)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

  (四)每年举办至少2场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公益性阅读文化活动;或每年与镇街、社区、学校合作,面向社区群众、学生开展至少1场公益性阅读文化活动。

  为确保公平公正,引导实体书店提前留存公益性阅读文化活动资料,本款有关要求自2026年申报2025年扶持补贴时开始执行。

  (五)项目单位申请扶持资金时经营不存在异常,申报前两年内未受到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工作流程

  1.发布扶持项目公告。在昌平区政府网及北京昌平、文明昌平APP 等平台发布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公告,各实体书店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开展形式审查。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认定,并将认定情况向区委宣传部书面报告。第三方服务公司根据镇街提交申报材料开展书面审查,研提初审入围名单上报区委宣传部。

  3.开展实地踏勘。组织第三方服务公司会同各镇街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初审入围实体书店开展现场踏勘,填写实体书店踏勘意见表。

  4.集中评审。组织第三方服务公司邀请的评审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制定入围书店名单、扶持类别及资金额度,提交宣传部部务会审议。

  5.结果公示。在昌平区政府网及北京昌平、文明昌平APP 等平台公示扶持书店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将扶持资金打入镇街账户,由镇街按照无异议结果发放。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单位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档案,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