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昌平区“科技副总”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2.0版)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企业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技术和人才的支撑,需要与高校院所合力打磨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校院所需要真实的市场需求来精准聚焦研发方向,实现从科学研究到试验开发再到推广应用的“三级跳”。随着昌平区加快“四区”建设,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与高校院所的合作也越来越多。但同时也存在成果转化效率低、合作形式单一、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需精准链接高校院所和企业,深入推进产学研用合作。“科技副总”进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所在单位的专业优势,在整合创新资源、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引进和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完善企业技术研发体系等方面全面发挥作用,让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进车间、走向市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问:《昌平区“科技副总”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2.0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学习先进地区经验,认真研究分析先进地区关于“科技副总”工作的支持政策文件,深入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调研,聚焦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强化科技人才对全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支撑作用,组织召开了多场“科技副总”专题研讨会,邀请了清华、北大、北航、华电、中石油等高校,清华工研院、中国计量院、中国疾控中心等科研机构以及诺诚健华、天新福、乐普医疗、爱康医疗等数十家重点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根据高校、科研机构及重点企业的建议,结合昌平区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基础与潜力优势,编制了《昌平区“科技副总”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2.0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多次征求区人才工作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问:《昌平区“科技副总”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2.0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副总”工作目标任务、选派条件、服务要求、选派程序、支持措施及组织机制等内容。
(一)目标任务。通过“科技副总”工作,更好地发挥专业人才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间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纽带作用,促进联合技术攻关、核心产品研发、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创新。
(二)选派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服务要求。“科技副总”担任岗位一般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副总、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每个服务期为2年。
(四)选派程序。包括征集拟聘专家人选、组织供需对接、聘用上岗及考核评价等。
(五)支持措施。
1.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承担的合作项目50%的资金补贴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社会人文科学领域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补贴给合作企业。
2.“科技副总”享受人才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合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科技副总”生活支持。
3.每年度对结题的“科技副总”课题进行评选,对成果突出的课题进行奖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科技副总”专家个人使用。
4.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科技副总”课题项目,按此项目转化、产业化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金补贴支持,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给合作企业。
(六)组织机制。建立了工作保障机制和服务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