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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点击量: 来源:区发改委 时间:2024-06-25 16:00 【打印】 【关闭】

问:《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和北京市工作要求,加快“四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区节能低碳发展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昌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及政策文件。

问: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支持对象

办法支持依法完成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符合国家、北京市和昌平区有关产业发展政策。

问:《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支持方向是什么?

该办法明确光伏发电、新能源供热、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等4类重点支持方向。

一是支持光伏发电系统应用支持光伏新技术、新材料应用项目,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以及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项目。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内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是支持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达到65%及以上的新能源供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新技术应用项目、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项目。

三是支持建筑绿色发展。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以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整栋实施、通过专项验收后的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以及A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按照实施建筑面积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支持节能低碳试点示范。支持国家或北京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交通、市政、农业农村等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工程建设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问:《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限是多久?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期限3年,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变动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