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养老助餐服务实施细则》 相关问题解答
1.养老助餐点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养老助餐点建设由属地镇街牵头,压实属地责任。综合考虑 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及分布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养老 服务机构分布等因素。城市社区原则上每个养老助餐点服务半径 不超过 1000 米,服务老年人口不低于 2000 人;农村地区原则上 500 户以上的村应设置养老助餐点。原则上各镇街对应有一个可 持续提供老年餐的集中配送中心。
镇街可整合辖区餐饮资源,发动区域内诚信经营、管理规范、 连锁品牌运营的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支持机关企事 业单位内部食堂挂牌养老助餐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和 相应许可项目,开辟养老助餐专区,为周边固定老年人提供用餐 或外送服务。
2.养老助餐的服务方式有哪些?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一是拓展线下点位,二是 发展线上订餐。
线下点餐方式。老年人及代理人到养老助餐点自 己订餐或由 养老助餐点工作人员代为点餐的,养老助餐点通过刷养老助残卡(民生卡一卡通) 、输入老年人手机号码等方式,为老年人就餐、 订餐提供便利。
线上订餐方式。由市级或区级搭建养老助餐服务平台,老年 人及代理人可在养老助餐服务平台委托就近的助餐点预约点餐, 供餐单位在约定时间将老年餐配送至指定的养老助餐点,由养老 助餐点签收后通知老年人取餐。
3.驿站可以提供代为取餐服务吗?
对于行动不便、家中确实无人到助餐点取餐的基本养老服务 对象家庭,经镇街评估确认确有需要的,须通过其已签约的养老 服务驿站订餐,由养老服务驿站落实午餐或晚餐送餐到家;根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 (京民 养老发〔2021〕154 号) 文件,通过政府购买驿站服务方式为基 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 等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驿站每服务 1 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给予 180 元的基础补贴。其中,呼叫服务包括为特定老年人提供代为 取餐服务。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需提 供送餐服务,只有那些独居且行动不便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经 镇街评估后可成为驿站代为取餐的服务对象。
4.满足条件的养老助餐点位应该具备那些管理要求?
按照“四个统一 ”的原则实施:
一是统一台账管理。由区民政局对养老助餐点实行统一台账 管理。养老助餐点因装修改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变更地址或暂停服务的,应于服务变更前 15 天在助餐场所门口醒目处张贴公 告,并将说明材料以书面形式上交至所属镇街,镇街将变更备案 的材料上交至区民政局。
二是规范运营管理。各镇街与养老助餐点签订运营管理协议, 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及相关要求等事 项,引导养老助餐点制定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食谱,每周更新 食谱;有条件的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老年营养餐。
三是统一形象标识。各类养老助餐点应按规定悬挂、使用或 印制全区统一的形象标识。各类养老助餐点统一命名为“昌平区 养老助餐点” ,并需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
四是统一设备要求。对纳入规范管理的养老助餐点,应配备 安装用于刷养老助残卡 (民生一卡通) 的 POS 机、支付码,支持 老年人刷卡、线上支付便捷消费。
5.养老助餐服务补贴要求和标准是什么?
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包括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和养老 助餐点运营补贴。
一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北京市户籍并居住在昌平 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养老助餐点获取午餐或晚餐的,每人每 天给予 5 元就餐补贴。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 减,扣减额度由养老助餐点先行垫付。就餐补贴扣减应与老年人 支付消费绑定,在就餐消费额度超过就餐补贴标准时方可享受。入住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不享受本补贴。就餐补贴逐月核算,由属地镇街按季度进行核发。
二是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本区养老助餐点通过养老助餐服 务管理平台完成养老助餐服务的,给予每单 3 元的运营补贴。未 通过养老助餐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养老助餐服务的不享受本补贴。 运营补贴实行“先服务、后结算”的原则,由属地街道负责对辖 区内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的发放。
6.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 政策指导、行业监管、日常考评检查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养老助餐资金保障工作,对补贴方向、补贴标 准、支付方式等进行指导。
区商务局负责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鼓励引导社 会餐饮企业参与提供养老助餐服务,加快推动区连锁品牌社会餐 饮企业挂牌成为养老助餐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养老助餐点进行行业指导;对集中 配送中心和养老助餐点相关资质审批办理予以指导;对养老助餐 点适老化改造和餐饮卫生给予指导;加强养老助餐配餐服务的食 品安全日常监管等工作;指导社会办养老助餐点落实行业安全管 理等。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区 12345 市民热线诉求 承办单位做好涉及养老助餐服务的接诉即办工作。
各镇街要认真履行养老助餐服务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紧盯辖区内老年人群的助餐诉求,整合社会资源,统筹规划 设置养老助餐点,遴选养老助餐点的运营主体,引导专业机构参 与老年人助餐服务,搭建起辖区内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指导组织 养老助餐服务,探索建立与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相适应、可持续 的助餐服务模式和机制,同时兼顾社区其他有类似助餐需求群体 的服务组织。
7.养老助餐服务如何进行监管?
一是做好助餐服务数据的归集管理。为确保养老助餐补贴资 金发放的精准性,区民政局招募社会化线上订餐平台,并签订保 密协议,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 由其对接社会化线上订餐平台, 对养老助餐数据进行全流程数据监管,对养老助餐点消费数据做 到全程留痕、数据可追溯。养老助餐服务数据由第三方监管机构 校验,统一归集至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经镇街确认后 作为就餐补贴发放的依据。第三方监管机构负责对养老助餐服务 开展调查和访谈,以养老助餐服务满意度、便利性、多样性、覆 盖率等为重点指标,作为考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养老助餐服务质量监管。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助餐点运营和服务 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养老助餐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 强化养老服务供餐来源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在区民政局、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运营监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镇街应及时督促辖区内养老助餐点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相关单 位。
三是加大养老助餐违规行为惩处。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养老 助餐点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服务情况进行建设和申报,严 格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对,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重复申报,对于编 报虚假就餐信息、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养老助餐点,一经核实, 取消养老助餐服务补贴获取资格,并纳入养老服务信用黑名单; 补贴资金已发放的,由区民政局会同所属镇街依法追回,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处理;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养老助餐点要自觉 接受属地政府、业务主管、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 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相关经办机构和人员在助餐补贴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 等工作中,存在虚报项目内容和补助金额、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贪污浪费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 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