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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20260930)

点击量: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时间:2026-09-30 15:40 有效性: 【打印】 【关闭】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黄斯洁、满春新,2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8010516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号昌平区人保局3楼305室

  邮编:102200

  附件: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doc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黄斯洁、满春新,2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