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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经营公告

点击量: 来源: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6-03-03 14:10 有效性: 【打印】 【关闭】

    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已6个月以上,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110114100873 北京沙河张秀云商店 张秀云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狮子营村

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3日

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已6个月以上,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