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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区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北京市委、北京市昌平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处理区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区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四)负责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全区各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在昌居住上访人员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相关协调工作。

  (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八)承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征集、处理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区信访办内设5个科室

  一、综合调研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财务、社保、资产、车辆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外事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宣传报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关问题和信访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模范。负责《昌平信访》编发工作。负责区信访办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区信访办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区信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综合分析、研究信访工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区信访工作调研和专题研究。负责综合、整理群众信访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突出问题,分析、研究信访形势,报送信访信息。负责全区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考核。起草信访工作有关材料和文件。督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责任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区信访办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办公电话:  010-8974169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其中 8:00-9:00为每日工作研判、调度时间。

  二、来信办理科:

  负责受理群众通过来信提出的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受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传真。负责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和传真事项。将群众通过来信和传真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向全区相关单位交转来信事项,按照“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办理来信业务工作。负责接听群众查信电话,解答相关事宜。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信箱”“区长信箱”、政务网站、昌平区公众服务统一办理平台等网络渠道提出的署真实姓名网上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并将网上信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办理市投诉受理办公室交转的投诉事项。负责向全区相关单位交转网上信访事项,按照“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网上信访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 010-8011211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其中 8:00-9:00为每日工作研判、调度时间。

  三、来访接待科:

  负责受理群众来访提出的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负责接待、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向全区相关单位交转群众来访事项,按照“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负责协调办理到市以上单位走访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接待来访工作。

  办公电话: 010-8011210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其中 8:00-9:00为每日工作研判、调度时间。

  四、信访复查科:

  承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负责接收、审查、承办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申请。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信访复查工作制度,对基层信访办理、复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督查督办。负责信访复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办公电话:  010-80112114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其中 8:00-9:00为每日工作研判、调度时间。

  五、排查督查科:

  承担本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综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究全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情况和形势,提供有关信息。协调有关单位研究提出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组织协调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对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和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及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本机关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全区有关部门办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指导。负责议案建议提案中、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中、区政府为民所办实事项目中涉及信访工作事项的协调督办。负责在昌居住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本区群众到外地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非接待场所上访的劝返接回相关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区群众到中央国家机关的上访问题及重点地区的非正常上访问题。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处理非正常上访和信访突出问题工作。负责征集、处理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区委、区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

  办公电话:  010-80112104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其中 8:00-9:00为每日工作研判、调度时间。

北京市昌平区信访办公室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

  办公电话:010-80112107

       传       真:010-89741697

  电子邮箱:xinfb@bjch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信访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0

     

  昌平区信访办地址示意图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

  1.接访大厅工作人员接待  昌平区信访办公室一楼接访大厅1、2号窗口,来访接待科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3、4号窗口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电话咨询 010-80112107

  受理时间

  接访大厅工作人员接待:工作日期间 (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其中 8:00-9:00为每日工作研判、调度时间)。

  值班电话:7×24小时服务

  受理部门

  区信访办来访接待大厅及区信访办各相关科室、区信访办法律援助工作站

  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010-80112107

  信件办理查询电话:010-69748657

  法律援助工作站电话:010-89741710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信件投诉

  受理部门  综合调研科

  受理时间  工作日期间

  联系电话  010-89741697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信访办公室综合调研科

  邮政编码  102200

  电子邮箱  xinfb@bjchp.gov.cn

       程序标准  所有信访件和信访批件受理后,由相关科室负责办理,对不属于本办权限范围的信访事件,经与有关领导研究后,将信访件通知信访人或单位,转送有关部门处理或退回来件单位。

  (其它投诉方式请致有权受理的行政部门或遵守国家法律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

  • 燕明星

    燕明星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政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办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 郎利林

    郎利林区信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 施小芹

    施小芹区信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 夏军

    夏军区信访办四级调研员

  • 庄义春

    庄义春区信访办四级调研员

  • 巩学庆

    巩学庆区信访办四级调研员

  • 李云来

    李云来区信访办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