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办局 > 区财政局 > 信息公开

昌平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完善区与镇(街道)的财政管理体制;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研究制定本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三、 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全区人才工作计划,编制人才工作预算,为人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本区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负责本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宣传、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1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二、综合科

  主要职责: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彩票管理有关规定并负责彩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调研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组织拟定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办法。

  联系电话:010-6974457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三、法制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本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664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四、预算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负责区与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制定完善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地方预算。管理预算部门指标。研究提出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负责区与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制定完善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地方预算。管理预算部门指标。

  联系电话:010-69704948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五、国库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结算;汇总编制区本级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银行开户;管理财政专户存款;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独立核算财务数据集中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32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六、行政政法科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政法部门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03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七、教育科技文化科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63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八、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拟订本区财政投资政策,拟订财政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与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管理本区政府住房基金,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等工作。负责管理本区粮食、副食品等专项储备经费和粮食储备部门的事业费。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城市公用事业等政府各专项资金和专项补贴。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970931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九、农业科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本区财政农业资金管理制度。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水务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664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 参与研究本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负责审核社会保障预决算;负责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管理财政预算涉及的社会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事业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并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职工失业保险和职工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1470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一、经济发展科

  主要职责: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本区年度财政收入管理具体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产业运行实施调控建议。开展本区财政收入预测和财源调查分析,开展财源建设绩效评估。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收费立项和标准,承担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工作。分析税源变化,监督本区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处理税政争议案。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研究拟订本区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监管国有企业财务。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制度管理、预算管理。承担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及担保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未来科学城、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经济信息化、投促、商务、交通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的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974508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二、国债金融科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政府融资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融资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参与制定政府融资预警管理和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区财政直接融资本金及利息的测算、还款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负责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负责国债兑付与国债中介机构清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521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三、会计事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会计制度;管理本区会计工作;拟订会计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和评定工作;依法实施本区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的行政许可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17586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科

  主要职责: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本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拟订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负责审批政府采购方式;依法受理采购供应商投诉;负责本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0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五、资产管理投资评审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转划、转让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及定额标准的确定;负责罚没资产的管理、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354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六、政工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战、妇联、共青团、计划生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3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所属机构

  一、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实施办法并制定具体办理规则。办理规定的财政国库支付业务。管理和使用财政国库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帐户。定期汇总、分析、反映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过程进行监控。对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运作及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974244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二、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所
  主要职责: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财政局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以区财政局名义执法。对全区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日常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区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和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财政专项项目进行查处。
  联系电话:010-8974132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三、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基本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负责部门预算汇总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457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四、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财政支出绩效的管理制度、指标和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据评价结果核定调整部门预算。
  联系电话:010-69745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五、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会计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三类考试工作。协助做好会计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抓好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623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六、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票据事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财政票据年度使用计划起草工作。承担年度票据使用情况的统计及分析工作。贯彻落实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票据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财政票据发放、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票据初始申购、入库登记、日常发放、票据购领证年审、票据销毁工作。承担票据使用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10-80111683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七、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执法机构的罚没物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物资(临时机构、大型会议、大型活动所购置的资产)、无主物资、置换资产及政府非经营性其他公共物资的接收、保管和处置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7113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八、北京市昌平区财政数据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研究财政收支数据统计标准。承担财政综合数据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行工作。开展数据采集、梳理、校验、查询、监控并对财政收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应用及研究。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体系建设及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承担人员信息技术培训及全区专网使用单位的技术指导。
  联系电话:010-6972345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九、北京市昌平区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昌平区财会人员培训费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用、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服务费用、财政资金专项审查等费用的结算。承担局机关财务、车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保洁保安、机关办公楼管理、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33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北京市昌平区财源建设和收入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财源建设与收入管理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参与拟订财源建设工作方案与收入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区政府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专题调度,依法依规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统筹开展税源收入管理体系数据分析,编制财源数据分析报告。组织实施全区年度财政收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重点事项落地,协调各部门、各镇街加强对企业精准服务,落实属地责任。
  联系电话:010-69744573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东环路中段

  办公电话:010-69742917

  传    真:010-69742462

  电子邮箱:网页领导邮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东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 102200

       网址:https://www.bjchp.gov.cn/cpqzf/315734/qczj/xxgk4117/index.html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742917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010-69740757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东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102200

  电子邮箱:网页领导邮箱

  网上信箱:网页领导邮箱

       受理部门:纪检监督     
       程序标准:接件后转至相关业务科室,7日内与投诉者联系沟通,并尽快解决
  • 王淑红

    王淑红昌平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 王立新

    王立新昌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苏青

    苏青昌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罗丹

    罗丹昌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石靖

    石靖昌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